7月8日下午3时,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“践行为民宗旨 建设法治中国”中外记者见面会,吉林省律师刘沫含(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)参加。
在开场环节,刘沫含介绍道:“我来自吉林省长春市,是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党员律师。2019年7月,我报名参加了司法部‘援藏律师服务团’,前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公益法律服务。三年援藏工作结束后,我又报名参加了‘1+1’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,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,继续开展了两年志愿服务。五年间,从雪域高原到伊犁河谷,我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00余件,提供法律咨询4000余人次,代写法律文书1000余份,开展法治宣讲200余场。今天我带来了一张照片,是我在学校给孩子讲解法律知识时现场互动的画面,至今这张照片仍摆在我的办公桌上。援藏援疆期间,我累计为各族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。但是,对我个人而言,我最珍贵的收获是群众的那句朴实的‘共产党好、法律公道’。未来,我会继续以坚定的法治信仰、赤诚的为民初心,在法治中国建设中践行使命担当,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。”
在主持人提问环节,针对主持人提出的“请结合自己的工作,谈谈是如何服务人民群众的,有什么心得体会?”,刘沫含回答说:“作为一名党员律师,我认为践行为民宗旨不是口号,而是体现在每一个案件办理和每一次法律服务中。我曾经办理过一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件,令我印象深刻。这是一对命运多舛的未成年小姐弟,他们的父亲在四年前的一次事故中失去了生命。四年后,他们的母亲又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不幸离世。交通事故发生后,这对小姐弟的爷爷奶奶、姥姥爷爷和继父都想争取他们的抚养权。面对这样一起特殊的抚养权案件,我从一位母亲的立场出发,多次与几位亲属进行交流,了解情况,实地走访,最终这个案件以调解的方式促成对孩子照顾更多、经济条件更好的爷爷奶奶得到了孩子的抚养权。每当看到这对小姐弟依偎在爷爷奶奶身旁,那种发自内心高兴的场面,我也觉得特别欣慰。人民律师为人民,就是要用人民听得懂、看得见的方式传递法治温度,用法律专业能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,把优质法律服务送到人民群众身边。”
针对主持人提出的“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过程中,如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?”刘沫含回答说:“在我律师职业和服务西部的实践中,我坚持做好三件事:制作汉藏、汉哈双语普法手册,将专业的法律条文说成群众能听懂的‘家常话’,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矛盾纠纷,既减轻了法院诉讼压力,又降低了群众的诉讼成本。通过开展普法讲座,在当地培养了一批少数民族法治带头人。有一位维吾尔族大叔经常听我的法治课,后来他主动帮助邻居调解一些纠纷。通过‘传帮带’,现在他不仅能处理一些简单的法律问题,还成为了收集民意的‘法治信息员’。这让我深刻地认识到,法治中国建设需要律师扎根基层,通过一件件案件办理、一次次普法宣传,让法治信仰在群众心中生根发芽。作为一名青年党员律师,我也愿意继续做法治中国建设的‘铺路石’,用专业和坚守,为法治中国建设做贡献,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。”
针对主持人提出的“您连续数年选择远赴边疆地区开展法律服务,请问是什么信念支撑您作出这样的选择?您最大的感触和收获又是什么?”刘沫含回答说:“从祖国东北到雪域高原,再到西部边陲,我的选择源于双重身份赋予我的初心。
第一,是一名共产党员的担当。作为一名党员律师,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,用我们的专业知识服务各族群众,这是我们的责任,更是荣光。
第二,是一名人民律师的使命。法治阳光不应因地域偏远而黯淡。当我们看到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特别是农牧民、残疾人等群体面临‘找法难’的困境时,我常想,律师的价值应该不仅体现在法庭之上,更在于让法律服务走进千家万户,这也是律师职业信仰的必然选择。
这五年的公益法律服务工作让我有几重收获。‘被需要’的价值感,在西藏海拔4500米的帐篷里,在新疆的田间地头,当我们看到群众因为得到我们的法律援助愁容舒展时,当我们帮农民工索要工资时,当我们帮农牧民守住草场时,当我们帮助残疾人守护权益时,我就在想,法治的温度足以穿越语言的障碍和地域的距离。
‘心相连’的凝聚力,在服务藏族、维吾尔族、哈萨克族群众的同时,也是法治精神和民族情谊双向滋养的过程,他们那一句句‘感谢’,让我更加读懂了‘民族团结’的深意。
‘接地气’的成长力,这五年间,通过500余件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、4000余人次的法律咨询,让我能用群众的语言去帮他们解读正式的法律条文。通过普法宣讲,让书本上的法律转化为群众解忧的钥匙,也使边疆地区群众的心中升腾起法治信仰。这一段旅程是我人生中非常重要的篇章,未来我还继续秉持初心,做一名融专业之力、怀赤诚之心的法治奋斗者,在未来的路上,让法治阳光点亮更多角落。”
来源:吉林省司法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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